第十二章

听说在面对喜欢的人时,体温有可能会升温到三十七度二,微微的烧、微微的热,那是人体正常体温的极限温度。

1.

随着小长假过去,天气也渐渐凉起来。

虽然早就立了秋,但由于天气炎热,给人的感觉总还在夏天。直到街上的人换了长袖,银杏的叶子开始变黄,风里的暑气日益消减,机房里,林清颂将目光移向窗外,正瞧见一片飘落的树叶,她这才发现,好像是秋天到了。

先前放假,余宙的室友知道他们会住在一起,没少拿这个和他打趣,包括假期期间也在宿舍群问他今天有什么进展。只可惜,除了最开始几天和穆淮、秦北栀一起出去玩了会儿,后边,他们都认清了假期的本质就是“人从众”,因而宅在家里,哪儿都没去。

室友也有脑子转得快的,说哪儿都没去不是更好吗?

余宙闻言神秘一笑: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,但我们确实在家学习。

十月末学校有一个编程比赛,原本那是大三大四的学长们展示拳脚的天地,可这一届,大一的名额多了几个。按说分算下来,一个班最多一个人参赛,然而他们班实在太有出息,按照专业成绩划分,一下就搞定了两个名额。

没错,剩下的几天,余宙和林清颂一直在电脑前边练习操作。

如果这话是别人说,余宙的室友们是不会相信的,偏偏说出它的人是余宙。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他们也不得不承认,学霸的本质确实就是自律。

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来,林清颂回头,望一眼斜后方的余宙。

这次的编程比赛他们有约定,成绩差些的要给更好的那个准备一个惊喜,并且这个惊喜成不成功,要由对方裁决。也就是说,如果对方一直说不行,准备惊喜的那个人就要不断重新想,非常折腾人。

感应到林清颂的目光,余宙从屏幕前抬起头,与她对视。只一眼,他又低下去,认真严肃地开始检查。他做事情总是专注认真,不爱分心搭理人,林清颂也不在意,她本来也就是眼睛累了,看看他放松放松。现在看完了,她也该继续敲她的代码。

他们好像总是在比赛,但比赛就是专属于他们独特的小情趣。

秋风又吹黄了落叶,机房里敲键盘的声音不绝于耳,孩子们一个赛一个的努力。

等比赛结束,已经是中午了。

这是个周末,下午没有课,他们吃了点儿东西,准备在外边转转。

他们学校面积广阔,校内有一个很大的人工湖,距离学校不远处有一个出租双人自行车的地方。每个傍晚和周末,路上都能碰见骑着双人自行车的同学。

“怎么,想玩这个?”

被余宙的声音拉回思绪,林清颂这才发现,自己竟然跟着那辆车转了头。

记忆里的高中,走读生不多,她当时虽然不那么喜欢他,但每回晚自习结束,他们总还是一起走的。当时他们一人一辆自行车,一前一后骑行着,她永远在前边,永远瞧不着他。

“你记不记得,高中每次下晚自习,我们……”

“就是想玩了呗?”

余宙就是有这样的本事,有时候能说出让人脸红的情话,有时候又完全领会不到别人煽情的前奏。刚起了个话头就被打断的林清颂恨不得跳起来捶他脑壳,但心里的怒气刚冲上来,她就被他牵住了手。

“我们去租一辆?”余宙的眼里满是笑意。

分明已经不知牵了多少次手,可偏巧这一次,他牵得生涩,宛如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,连那双微微弯着的眼睛里都透露着生涩。

“你刚说到高中我就想起了一件事,我原以为只能想想,但是……哈,我告诉你,你不能笑我。其实我当初每回跟在你后边都在想,要是我们能骑一辆自行车就好了,你就坐我后座上,我可以送你回家,我不怕绕远。”

林清颂眉尾一跳。

难怪他一副小媳妇的样子,原来是想到了这个?

林清颂摇着头佯装叹息,她挑起他的下巴:“这位先生,你真是惦记了我好久。”

对于男生而言,这样的话要说出来实在是不大容易。尤其是余宙,哪怕他们已经在一起了,他也还是有许多不愿和她**的、在暗恋她的时候,自己藏住的关于她的一些小秘密。

余宙转头轻咳一声。

“走吧,我们去租一辆自行车。”

继流星、公主抱之后,余宙的少女心又一次蹦跶了出来。

由于害羞,余宙走在前边,他腿长步子大,一时又没顾虑那么多,林清颂几乎是被他拖着走的。

是时,林清颂只觉得自己在甜蜜之余也分裂出另一个自己,她看见那个自己的头上有着一个问号一个问号飞出了天际……

这啥人啊?钢铁直男和粉红少女切换得挺流畅啊?

然而还没吐槽完,她就瞥见他原本白皙、此刻却染上薄红的后颈。

像是被按了个什么按钮,林清颂的想法顷刻间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。

也没什么不好的,她想,钢铁直和少女心都很可爱,能得到集这两个属性于一身的男朋友,说起来,还是她赚了。

2.

这一路上,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小心思,可惜,等到了自行车租赁处的时候,老板却告诉他们,双人自行车已经租完了。

“一辆都没有了吗?”余宙有些失望。

老板开了瓶啤酒,喝完爽得舒口气:“没了,没了。”他摆摆手,“今天周末,很多学生来玩,他们来得早,都租走了。”

这时,林清颂从余宙的身后探了个头出来:“那普通自行车还有吗?”

老板放下啤酒望她。

“就普通的自行车。”林清颂比画着,“只要带个后座就行。”

老板打量了他们一眼,末了,很懂地笑笑:“那还不有的是?喏,那边,自己去挑一辆吧。靠左的那排是新进来的车子,骑起来舒服稳当,看看喜欢哪个,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押一下,登记一个时间,回来再付钱就行。”

林清颂点头:“谢谢老板!”

说完,她开开心心就跑去挑自行车了,剩下余宙在这儿找学生证和登记时间。

余宙正写着,老板推了推他。

“小两口感情不错?”老板对他挤眉弄眼。

大抵是被“小两口”这几个字逗着了,余宙开心得毫不掩饰。

“嗯。”他顿住了笔,眺向正挑着车的林清颂,“我很喜欢她。”

老板在大学边上做了许多年生意,看过的小情侣不计其数,这个年纪的孩子,大多都爱得浓烈,牵着手来去,感情好得很。可毕竟是校园恋情,在学校里是好,但毕业了便各自天南海北,各有各的去处,要走到最后并不容易。

老板这么想,却没说出口,他只是拍拍余宙的肩膀:“这么喜欢?”

“这么说起来挺早熟的,但在高中的时候,我就想过,如果她能答应和我在一起,那我随时都能和她结婚。”余宙低了头,“她那会儿很烦我,我当时也不聪明,以为多在她面前表现表现,她就能对我改观,却不料适得其反,弄得她更不爱搭理我。”

这下子轮到老板吃惊了。

“你们从高中就在一起?”

大学里的恋情,很大一部分走不下去的都是地域差异,可他们是一个地方出来的。如果是这样,同去同归,他们倒还真有可能走到最后。

“你们在说什么?”林清颂蹦过来,“我选好了,我想要那辆蓝色的!”

老板也不多言语,只是回头掏抽屉:“得嘞,我给你们开锁。”说完,也没检查余宙登记的本子,随手一放就把它合了起来。接着,他给他们开了车锁,瞧着两个人并肩前行,还真是有那么一股子谁也插不进去的般配感。

老板说:“玩得开心!”

林清颂回头挥手:“谢谢!”

分明学校里的银杏早就黄了,这桥头的几棵却不一样,它们更有性格,兀自坚挺地青绿着,只耐不过秋风,寒意里瑟瑟,在叶尖染上了一点点黄。

余宙骑到桥边:“抓稳,我要上桥了。”

“我抓得很稳了!”

后座的林清颂拽着他的衣角,小猫似的,没什么重量,余宙心说该多带她吃些好吃的,免得这么小小一个人在后座上掉下去都不知道。

“你这么抓我衣角没什么安全感。”余宙说,“不如抱着我?”

林清颂捶他一下:“占我便宜呢?”

“又不是没占过……”

余宙的声音很小,风一吹就散了。

林清颂没听清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没什么。”他笑了笑,“这么不愿意抱你男朋友?”

半抬着眼睛偷瞄他,林清颂轻轻哼了两声,也不应答,就把头靠在他的背上,环上了他的腰。

这回轮到她看着他的背影了。

下午的太阳染了些微的暖橙颜色,看着距离水面不远,颜色也投在湖面上。湖水被长桥分成了两半,林清颂先是朝有太阳的那一面看,那儿看着水波粼粼,如同翠碧跃金,再转向另一边,这面没有金色波光,因而显得湛蓝澄澈,天上薄云游走,湖面被风吹皱,仿佛堆叠了层层雀羽,好看得很。

林清颂左右看了会儿,最终把目光定格在余宙的身上。

他的外套只简单披着,没有拉上拉链,被风吹得和船帆似的鼓起来,她坐在后边抓着他的衣角往下按。

“风这么大,你不冷吗?”

余宙半回头:“你冷了?”

“没有。”林清颂把他的头转回去,“认真看路。”

余宙轻笑一声:“好,是我错了。”继而又接着前边问,“你冷吗?冷的话我们就不骑了。”

“那我们要下来推着自行车走?”林清颂摇摇头,“我不想推车。”

当余宙慢下来,他们身边的风也变得轻了。

“你坐在自行车上,我推着你走。”

林清颂伸手环住他,他拉上拉链。

她的手在他腰上动来动去,他没忍住歪了身子。

他按住她的手:“别动了。”

“痒吗?”林清颂从后边探出头来。

“嗯。”余宙应完又想起来问她,“你冷吗?”

“不冷呀。”

听说在面对喜欢的人时,体温有可能会升温到三十七度二,微微的烧、微微的热,那是人体正常体温的极限温度。

林清颂平时怕冷,但这会儿,她觉得自己全身都是暖的。

“我就是怕你被风吹着。”她拍了拍他的衣服,好像以为拍拍就会乖乖,不会再被风吹起来,“想推着我走,等老了再说。”

等到我们走到白发苍苍的耄耋之年,等到我走不动或是你走不动了,那个时候,我们再来讨论“推着走”这个问题吧。

—等老了再说。

简单的五个字,听在耳朵里,却不知道为什么那么让人高兴。也是因为这样,接下来这一路,余宙脸上的笑就没有退下去过,踩自行车也踩得格外开心,而林清颂就在自行车后座上抱着他。

寒风凛凛,刀子似的刮得人脸上生疼。分明是冷到不行的秋天,她却在他的身上看见了夏天的影子。

飞扬的,热烈的,浓墨重彩,描绘着一个少年。

3.

在上大学之前,林清颂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令人难受的考试,分明是一门考试,却要考两次,一场笔试,一场编程,也就是说,他们要考两次试才能拿到一门课程的学分。并且编程这种东西,要么满分,要么就是零分,没有中间值。

如果你的编程不过关,那么哪怕笔试一百分,这门课也挂定了。

有一些人抱着混日子的心态,会觉得大学生活轻松,可如果真的想学本事,大学里能学到很多,只是相对而言,学习生活便不那么容易。

临近考试,林清颂和余宙泡在图书馆里的时间越来越久。

现在天气凉了,时间晚些,路面都结霜打滑。

林清颂每天都致力于把自己裹成一只小熊,以此来面对门外的疾风。可图书馆里有暖气,因此,她每回脱下来的外套围巾帽子手套,都要在她身边的座上堆成一座毛茸茸的小山。余宙看了总是笑她,说那简直是她的分身。

“错!”林清颂拿着笔杆对他晃,“那是我的本体。”

接着又低下头继续刷题。

“哦?那夏天呢?”

“你不知道我的本体和奶茶店的招牌一样,是受季节限定的吗?夏天那种炎热的季节,只要给我投喂足够量的冰激凌,我就能活。”

余宙拨了拨她的笔:“那我每天给你投喂一斤?”

“别捣乱。”林清颂在他手背上打了一下,“你在这儿喂猪呢?”

余宙“嗯哼”了一声:“我愿意当你的饲养员。”

“少来!做你的题。”

余宙做题很快,早在逗她的时候就已经写完了,本来想多说几句,可见她还在认真奋斗,微微一顿也就收了声。

女孩子学计算机并不容易,受天生的思维条件限制,要学好这门技术,她们要付出的比男生会更多一些。林清颂也说过自己不是天生聪明的人,她只是心气高不愿意服输,所以,她对什么感兴趣,再难也要去学。

也正因为这样,林清颂上了大学之后,熬的夜比高中还多。

这段时间她都没怎么睡好,连梦里都在看书上机,这会儿凝神做题,大概是花光了她所有的精神。等写完之后,疲惫感一下袭来,她慢悠悠打了个呵欠,眼皮便重了起来。

余宙眼看着她脑袋一垂一垂栽下去,最后趴在桌上睡着了。他笑着摇摇头,把她的书本轻轻抽出来,给她检查正确率。

等到检查完毕,林清颂也早睡熟了。

这个点的图书馆人并不多,这几张桌子也就坐了他们两个人。林清颂做的这套题并不容易,可她十道题里也就错个一两道,看得出来下了不少功夫。

“辛苦了。”余宙用气声在她耳边轻轻道。

不远处的窗帘全部拉开,馆内光线明朗,窗外的光洒在她的身上,偶尔有点点灰尘落过来,余宙就帮她用手轻轻扇走,不让它们落在她的脸上。

外边的树梢上压了层雪,沉甸甸的,盖住了枝叶本身的颜色。这时,也不知是不是有风吹过,那枝丫一弯,雪就扑簌簌落了下去。

与此同时,余宙俯身,在林清颂的颊上轻轻吻了一下。仿佛一朵雪花落在了雪地,悄无声息。

这原只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亲吻,表示喜爱而已,可这时,外边又来了几个人。

说巧不巧,那几个人都是他们同系的,有一个甚至还是余宙的同班同学。并且,在余宙转头的时候,那个同学正拿着手机对着他们,看样子像是拍到了什么。

那是个高高壮壮的汉子,性格开朗,最喜欢开玩笑。在班里,他没少拿这对小情侣打趣过,虽然没有恶意,但次数多了,也难免叫人觉得窘迫。

余宙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无奈地扶了额。

他掏出手机,点开早屏蔽了的班级群,果不其然,便以第三视角看见了刚才那一幕。

再望向那个同学,对方冲他龇牙一笑就找位置坐了下来,余宙轻叹一声,也没想追究,只是返回来又看了一遍那张照片。

照片很明显是偷拍的,模糊背光,看不清脸,他们几乎都被拍成了剪影。可偏偏照片里的人动作温柔,那份感情浓得连高糊的像素都掩不住。

余宙对着手机愣了愣神,最终还是弯了弯嘴角,把照片存下来。

又一次,他想,能和她在一起真是太好的一件事情。

而他也的确是比自己以为的更喜欢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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